媒体:高铁站票坐价有违消费公平 到底是怎么回事(2)
自2016年2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改革完善高铁动车组旅客票价政策的通知》后,铁路运输企业获得了对高铁动车客票的自主定价权,但依据《价格法》,铁路运输企业自主定价也不能随心所欲,而是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高铁票价时,应把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作为基本依据,并努力改进生产经营管理,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合法利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铁路运输企业给出的高铁站票价格等同于二等座的票价,缺乏价格合理性,票价与服务并不匹配,违背了市场价值规律和定价公平原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