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癌患者手术失败死亡 尸检未见肠癌 背后真相实在令人感到惊愕(7)
最终鉴定结论显示,医方存在上述过失与患者王卫东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医院对患者的死亡负次要责任。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病例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负次要责任。
然而,对此鉴定结果,医患双方均提出异议。
医方认为,王卫东经化疗靶向治疗后,手术难度较大,且易出血,这是医学界客观公认的事实,医务人员对王卫东的手术及抢救措施等诊疗行为、诊疗流程都符合国家的相关规范要求。没有所有手术百分之百的全部成功,这不是医疗事故,关键是病人在手术中发生的意外。杨之斌说。
患者家属则认为,该鉴定报告将医方未经家属同意更换手术方案的违规行为描述为医患双方欠沟通,并做无责认定,对患者的抢救过程中的诊疗措施定性为符合医疗原则,却刻意回避了患者的死亡原因、出血原因、尸检中提到的未发现直肠肿瘤、大部分直肠被切除等关键问题及责任认定。
与此同时,患者家属将他们认为的医方违规行为向云南省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投诉举报。该中心于2023年1月13日答复称,经调查,因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家属举报的3个问题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